23條立法|考慮刪除法庭發出手令後6個月才指明潛逃者條文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連續第5日舉行會議,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政府表示,計劃修訂「潛逃者」的定義,將積極考慮刪除「法庭發出手令後6個月」才是指明「潛逃者」的條件。 另外,草案提出針對打擊潛逃者的措施,包括暫時吊銷執業資格、撤銷特區護照等。有議員關注,海外國家如何會得知有關護照被撤銷,政府說,入境處會有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