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Now引述鄧炳強指控記協「無認受性」 報道無提記協回應 記協向通訊局投訴被駁回|Yahoo

TVB、Now引述鄧炳強指控記協「無認受性」 報道無提記協回應 記協向通訊局投訴被駁回|Yahoo

【Yahoo 新聞報道】今年 1 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 23 條立法時,指控記協將 13 歲青少年、滿口粗言的人當成專業記者,質疑記協「無認受性」。無綫電視及Now直播台播出鄧炳強的言論,但卻無提及記協的回應。記協事後澄清,從不曾指青少年記者或曾口出粗言的記者為專業,並向通訊局投訴,認為兩個電視台的報道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不過記協今日證實,通訊局拒接納其投訴。

《Yahoo 新聞》正就事件向通訊局查詢。

無綫、Now 報道無提及記協回應

在 1 月 31 日,鄧炳強就 23 條立法與團體會面後,被記者問及為何未有諮詢記協的意見。鄧炳強當時指,只會諮詢有認受性及代表性的團體,指記協「認為任何人都是記者,縱使是 13 歲的青少年、滿口粗言、拿著鏡頭對著我們執勤的女同事評頭品足,他們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我們覺得他無認受性,所以無搵他們。」

記協當日晚上發聲明反駁,指鄧炳強言論不符事實。記協指早在 2020 年對直播期間講粗言的有關人士表示遺憾,沒有認為有關行為是「專業記者」行為。另外不少學校及學生組織,均會安排學生進行採訪活動以達教學目的,記協無權限制。

同日無綫電視台及 Now 直播台均播出鄧炳強的言論,但沒有聯絡記協問取回應,亦沒有提及記協的反駁聲明。記協隨即向通訊局投訴,指控兩電視台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包括有關不可使用謬誤資料、盡量公正和報道所有重要事實等條款。

通訊局回覆記協:節目不涉評論、事實判斷

記協今日證實,通訊局拒絕接納其投訴。通訊局回覆記協的電郵指,無綫節目的主播在引言清楚交代了有關新聞的內容是相關官員的回應,緊接播放了官員的言論,「電視台並沒有作任何叙述或評論」。至於 Now 的節目,通訊局在回覆電郵指,節目實時播放官員記者會,如實反映官員回應記者提問的現場情況,節目並沒有就有關言論中提及的內容作任何事實判斷,應不會被視為使用謬誤資料、歪曲事實或錯誤引導觀眾以致造成不公。通訊局裁定,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兩個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中有關公平及回應的權利的相關規定。

記協則對通訊局拒接納投訴感到失望,指按新聞採訪基本原則,當媒體報導關於個人或機構,或引述批評意見時,他們應被給予回應的權利,報道亦不應引述已知的虛假和錯誤資訊。如果有必要重複這些錯誤陳述,則媒體應就其補充事實背景。如果記者在引用任何事實陳述前從不核查資訊屬實,則屬失責。這些原則適用於任何議題或任何受訪者,尤其是當政府高層官員作出不實陳述的時候。正如在外國舉行的選舉電視辯論中所見,即使在現場直播時,主持人也會補充事實背景,並反駁錯誤資訊。記協希望本港媒體以此標準為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