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被罰20萬 面臨「釘牌」30天

亞視欠繳牌費被罰款二十萬,議員指苦了員工,促當局對亞視「釘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亞視繼續欠薪,勞工處繼續問律政司意見,但亞視拖欠逾千萬元的牌照費,通訊局就「等唔切」,斥亞視三年內兩度遲交牌照費,屬嚴重違規,初步決定向亞視罰款二十萬元,並要求亞視於二月及三月份兩期全數繳交牌照費及利息,否則考慮施加更嚴厲的懲處,例如暫時吊銷牌照不超過三十日。有議員倡即時「釘牌」! 亞視至今尚未按照法例和牌照規定,繳付二○一四╱一五牌照年度「免費電視服務牌照」固定費用與「固定傳送者牌照」周年牌照費,通訊局認為亞視未能依時繳費,並於三年內兩度違反同一規定,屬嚴重違規,初步決定向亞視罰款二十萬元,通訊局會按既定程序,考慮亞視申述後作出最終決定。 早前亞視提出分五期繳付所欠牌照費,通訊局拒絕,初步決定指示亞視須於二月十八日及三月十八日,分兩期全數繳付欠交的逾一千萬元牌照費及其利息。若亞視未能遵守有關指示如期繳費,通訊局會考慮施加更嚴厲的懲處,包括可能按《廣播條例》啟動撤銷牌照的程序,暫時吊銷牌照不超過三十天。 亞視回應,會依通訊局指示積極安排付牌照費,但未能回應二月可交多少牌照費以及如期可繳交二十萬元罰款。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分期付牌費由五期變兩期,儼如「街市買菜講價」,又指亞視無出糧、無交牌費,通訊局應即時「釘牌」,再罰款屬無補於事和不合邏輯,「亞視已經無錢出糧,政府罰款二十萬,不知連累多少員工無糧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亦質問,若亞視無法於二月繳交首期牌費,會否即時「釘牌」三十日?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梁敬國回應,要考慮各種原因才作嚴厲懲罰,現不能代通訊局回答,但若通訊局發現亞視有任何違規情況,審視其違規事宜性質和嚴重性後認為須考慮暫時吊銷牌照,會依例處理。根據《廣播條例》,通訊局決定暫時吊銷牌照前,須書面通知持牌機構,述明正考慮暫時吊銷其牌照及理由,而在嚴重違規情況下,建議暫時吊銷牌照,會按通訊局決定的聆訊程序進行公開聆訊。 另外,亞視免費電視服務牌照將於十一月三十日屆滿,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質疑條例訂明,若不續牌,須於牌照屆滿前最少十二月個月通知持牌人,但政府至今無決定,變相已延長了亞視牌照有效期兩個月。商經局承認,政府若要遵守「十二個月通知期」的規定,行會可按需要延展任何牌照的期限。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稱,行會仍未收到有關亞視續牌訊息,他批評亞視繼續拖欠員工薪酬,管理層有很大責任盡快解決,但亞視卻叫財困員工向股東借錢,「我做了四十年公務,未見過如此荒謬的事」。被問到若再向亞視續牌是否更荒謬,他稱以未收到報告,不作評論,但續牌條例已清楚列明,行會討論時自會考慮所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