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旅巴遲到內地團繼續行程旅行社毋須賠錢

內地旅客不滿旅遊巴遲到,要求旅行社賠償每人3千元及額外逗留香港多3天,事件最終解決。 涉事的四名旅客,同意明天前往澳門繼續行程。旅行社負責人表示,雖然事件解決,旅行社毋須賠償三千元予旅客,但要負責明天船票及今晚房租這些額外開支,對此感到無奈。 這個旅行團部分團友,不滿旅遊巴遲到及導遊態度,報警求助,又要求旅遊社每人賠償3千元。旅遊業議會相信今次是單一事件,已經要求旅行社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