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進修改口風 無質疑林秉恩 高永文:批全薪假須諮詢

公帑進修改口風 無質疑林秉恩 高永文:批全薪假須諮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衞生署批准一名月薪十三萬元的助理署長級醫生,獲全薪假一年實習大律師一事有新進展。原先力撐衞生署做法合適的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一改口風,指由於事件惹來社會關注,建議部門日後做相關決策時要先諮詢局方。他又表明有關申請是由前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批准的。 記者:陳浩忻 年薪近一百六十萬元的衞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自行攻讀法律課程後,獲前任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批准,在去年十一月起放有薪假一年實習,以取得大律師資格。原本力撐衞生署做法合適的高永文,事隔兩日,口風有變,他昨日再度回應事件時,指明白社會對事件關注,由於涉及公帑,正考慮部門日後做相關決策時先諮詢局方意見:「(培訓)如超過半年,或培訓性質,與同事直接專科或專業無直接關係,而是部門其他運作上需要,我們會與衞生署商量有關安排,讓他(衞署署長)在公務員體系內諮詢食物衞生局常任秘書長。」 鄧國威避談支薪考大狀 高永文無質疑前衞生署署長林秉恩的做法,但也無回應批核有薪假做法會否開「壞先例」:「(蔡美儀)之前已利用自己資源進修了,最後一個步驟還只欠實習,所以由她的主管提出,然後經部門批准的。」 他希望各界理解不同部門有運作需要,要安排醫生接受全薪培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昨日表示,該局並無參與批核有關個案,又指不少部門公務員支薪進修的安排,都是由個別部門首長自行決定,但指引有要求進修項目須與部門運作有關,成果亦要對部門工作有利。 鄧國威說,認同不少部門都會接觸很多法律問題,如果內部有人可以提供法律意見,會有助部門暢順運作,未必一定要律政司給意見。至於在今次事件中,醫生讀完法律知識後,是否一定要再考取大律師資格,鄧國威不作評論,「詳情要問回衞生署,我都未掌握詳細情況。」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日稱,公務員事務局多年前已將批准員工培訓的權力下放至各個政府部門,認為批假做法合乎機制,但他同意衞生署署長應該向公眾進一步解釋事件,尤其是批出培訓時所考慮的準則,以釋公眾疑慮。 嚴肅處理醫生「秘撈」 另外,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另一名高級醫生鍾沛康,被揭發在亞洲侍酒及教育中心「秘撈」,教授品酒及法國葡萄酒課程賺外快,涉嫌違反《公務員守則》,高永文認為屬個別事件,由於已經進入內部調查階段,不會作出評論,強調衞生署會嚴肅處理。衞生署回應指,公務員擔任受薪外間工作,必須向部門申請,如發現有人違反相關規例,會採取相應行動。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