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勿要求僱員黑雨下上班

黑色暴雨警告生效。

勞工處提醒僱主,由於黑色暴雨警告生效,為僱員安全著想,除非事先另有協定,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已上班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留在原來工作地點,除非有危險;而在戶外及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前往安全地方暫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