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蓄意隱瞞 醫生難斷症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太古城母子雙屍案,揭發女死者有自殺傾向,留院期間思念十歲兒子,恐無人照顧,要求出院,家人簽字同意,甫出院卻釀成母子同死悲劇。有精神科醫生指出,有自殺記錄或自殘精神病人屬高風險一族,院方醫生可強制病人留院,但如病人及家人蓄意隱瞞病情,便難以斷症。 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指出,患有抑鬱症的病人,最擔心出現負面情緒,除傷害自己外,更會傷害身邊最親的人。由於病者擔心自己離世後,最親的人無人照顧,故先將親人殺害後再自殺,甚至殺害無力反抗的幼年子女。 院方可強制留醫 李醫生稱,患抑鬱症而出現自殺傾向,屬於較嚴重病情,如病人或家人強行要求出院,醫生便會評估病人狀況,如該為病者有機會再傷害自己,甚至他人時,可不准病人出院,必要時可由兩名醫生簽字,再向法庭申請禁制出院令。 如果病人情況穩定,而家人又聲稱可加以照顧,基於病者獲家人支持,有助病情好轉,同時涉及人權問題,醫生批准病人出院實屬無可厚非。但病人出院後是否真獲家人支持,有待有關人員跟進協助。 對於女死者的姊弟戀問題,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稱,女性思想較同齡男性成熟,當女方感到男方有問題,便會缺乏安全感;而年輕男方社交仍活躍,令女方感到不安,造成雙方思想差異,感情容易有變。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