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從利潤管制調整電費

政府或從利潤管制調整電費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電力公司拒絕減低電費加幅要「賺到盡」,政府就要考慮是否修訂利潤管制協議,又指現階段並沒有電費的仲裁機制。政府目前只能夠繼續與中電商討,希望對方回應社會訴求。

邱騰華表示,中電提出明年加電費百分之九點二,並非全部因為加裝減排的脫硫裝置,有關裝置的工程大部份已完成,他已對中電新增的開支提出質疑,包括中電的經營開支是否過大、資本投資是否必須計入明年預算,及政府發還的地租和差餉是否應回饋市民等,政府會繼續監察。

他又認為,中電可以用押後入帳、取消過早的發電資產投資、燃料帳負結餘,甚至用盡電費穩定基金等方法,減少電費加幅,他希望中電可以有交代。至於是否需要收緊管制協議,則會視乎電力公司的回應再考慮,他相信公眾會充份討論。

被問到如果中電堅持不調整加幅,是否有仲裁機制,邱騰華未有正面回應,只強調協議內不涉及仲裁的問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中電的營運開支增幅遠高於通脹,目前情況下,政府根本無力限制兩電加幅,認為政府應訂立機制,若政府和兩電就加幅分歧可作仲裁。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認為,電力公司向一些大機構加價,最終費用都是會轉嫁到市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