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交代 落實梁政綱 18區議會獲一次性20億撥款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將於下周三宣讀他任內首份《施政報告》。據了解,政府將預留二十億元撥款予各區區議會,建設一至兩項大型工程,又或資助區內活動,以落實他政綱中提到,提升區議會職能的承諾,體現「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把握。」但據悉,每區一億元的撥款只屬一次性措施,不代表每年也有同樣撥款,而超過二千一百萬元的地區工程,區議會同樣要回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據悉,《施政報告》中會預留二十億元予十八區區議會,興建「亮點工程」,每區可分得一億元,餘下兩億會預留為中央日後支援各區工程之用。區議會可自行決定如何使用該撥款,而不用再向民政總署排隊申請撥款興建地區項目;但如超過二千一百萬元的工程,就要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工程也要按既定程序招標,預料可較原先程序快一至兩年上馬,但日後工程的營運費用,就可能要由區議會自行籌募。而撥款也不限興建地標工程,也可以資助活動,全由區議會自決。 每區一億建「亮點工程」 灣仔區議會主席孫啟昌透露,民政專員在去年十二月時曾向各區議會主席探討撥款意見。他指,以灣仔區議會為例,每年用於規劃上的撥款約為一千一百萬元,但如規劃用了三百萬元,今年只能獲一百萬元資助,其餘二百萬元則要待下年才撥款,區議會現金流不足;而且超過二千萬元的工程,又要回到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地區要興建較大型的工程時,就舉步維艱。 每區一億元撥款,孫啟昌指可使用在硬件或軟件上,靈活性大,可配合地區需要項目,他個人贊同建議。但據他理據,一億元只是一次性措施,「我們每年使用約一千一百萬元,如每年再撥一億元,就差不多十倍了」。他強調,政府不能單以一億元撥款,就當履行了加強地區行政的競選承諾,而是要在日常工作中讓區議員有更大作為。他指過往市政局可指令政府部門執行工作,但現在就算民政專員及區議會同意某些政策,部門一樣可以帶他們「遊花園」。 擔心變為大白象 黃大仙區區議會主席李德康也指,以過往做法,區議會的工程要交到政府中央,由不同地區、重要優次分編排,未必能配合地區需要。但元朗區議會周永勤就擔心,區議會興建了設施後,根本沒有餘錢管理維修;部分區議會有一黨獨大的情況,擔心計畫將會變成政黨的政績工程,最終變為大白象,未必能夠真正回應居民需要。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