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波佬Vol.21:經典球隊系列──「噴射機」星島(下)

港波佬Vol.21:經典球隊系列──「噴射機」星島(下)

圖為1940年7月17日星島南遊足球隊

(上週曾將效力南華的陸嘉榮寫成效力星島,實誤,謹此致歉!)

1940年,胡好憑藉其財力和人脈,打通足總「天地線」,讓他的星島於首季便能躋身甲組。雖說隊中有半數球員為南華原班人腳,配合上不成疑問,但總需要在季前踢踢熱身賽,尋找球感。

遠征南洋 大戰外隊

今日,常有歐洲勁旅會到外地作熱身兼表演賽,而當年的星島在聯賽開始前,亦曾遠征南洋。據1940年7月17日《大公報》載,胡好成功獲得馬來西亞足總和香港足總的批准,從是年7月18日開始出征,預計五天後到達星洲(新加坡),先戰三場,後再到馬六甲、吉隆坡、庇能、怡保和仰光等地,然後再返星洲,盡可能取道馬尼拉,再打數場比賽後才班師回港,整個行程預計需時個多月。

1940年6月11日《大公報》之足總會議紀錄,指星島曾申報有23名球員南遊,但查看1940年7月18日《大公報》一則報導標題,卻是「星島足球隊今晨跨海出征,一行二十人軍容甚盛」,內文指他們於皇后碼頭出發,當中17人是球員,另3人屬職員。預計抵達後,首戰面對星洲聯隊,次戰對陸軍聯隊,三次對全星選手,然後便轉戰馬六甲、吉隆坡等地,約於八月底由仰光回星洲,再赴馬尼拉後即班師回港,全程約兩個月。

下面節錄數場比賽戰果:8月6日,星島以3-0擊敗檳城聯隊,由郭英祺射入兩球,另黎兆榮射入一記12碼;8月21日,星島在仰光對陣仰光文員隊,上半場雙方互無紀錄,下半場星島則連入兩球勝出,是為在仰光的第一場比賽,共打三場;臨別前,在星洲對華聯隊,以1-1戰平,共六千觀眾,收入全歸救助中國難民之善款。1940年9月8日《大公報》:「雙方門將均懷絕技,博得掌聲如雷」、「賽前某部份不法觀眾曾擁進場內,後幾經強壓後,秩序始告平復」。此乃星島南征的最後一戰,眾將於9月上旬順利回港,整個外訪過程歷時接近2個月。

星島之所以首次征戰甲組便衝上第三,人腳鼎盛固然是。而遠征南洋作熱身賽,為球員「尋波味」,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全球身價最高華人 星島鋼門林俊

加夫利離開星島後,當時全球身價最高的華人球員林俊(1967~現今)即隨之加盟。曾有前輩告之,他是一名英籍越南人。查維基百科條目,林俊出生於英國小鎮Halesworth(恕在下找不到中文譯音),曾先後效力諾域治、樸利茅夫(Plymouth Argyle)、基特寧(Kettering Town)和格寧咸等球隊。

林俊於1993-94球季加盟星島,身型高大,雖沒有關於他身高的紀錄,但憑影像估計接近190CM;長髮,束馬辮。季初表現並不理想,後經時任星島教練羅國泰究其原因,發現他患有嚴重眼疾,踢「夜波」時常因光源不足致視力大減,表現差勁;反之,踢日波便表現神勇,再險再難的射門,都幾乎被他一一撲出。他在球場上常有神奇演出,其撲救的精彩程度,絕不亞於當今皇馬的「聖卡斯拿斯」。

可惜,在1994-95球季之後,他因為重創頸部舊患,被迫提早掛靴。如此厲害的一代門將,竟先後被眼疾和頸傷打擊,使他不足30歲便要提早退役,是他的個人不幸,也是廣大球迷們的損失!

球員班主同涉貪 星島終解散

1998年3月,時任星島新聞集團主席胡仙(胡家財產繼承人),被廉政公署起訴她串謀其他行政人員,誇大《英文虎報》發行量以騙取更高的廣告費。由於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認為將胡仙判監,除了會推挎星島集團,更會令旗下的二千多名員工失業,這對經濟不景氣的香港,無疑是雪上加霜。因此,梁愛詩最終以證據不足和公眾利益為由,撤銷對胡仙的控罪,但其餘三名被告則被判監禁。

不用多講,此舉當然引起了社會的極大迴響。但筆者希望指出的,是胡仙之所以要用此法去提高廣告利潤,除了生意慘淡外,更是因為她在房地產市場上的滑鐵盧,使她背負上接近二十億債務。

同年6月,廉政公署指控星島的四名主力球員陳子江、劉志遠、韋君龍和李偉文,於代表港隊對陣泰國時受賄,故意令球隊以0-2落敗。除了李偉文因證據不足而脫罪,其餘人等均被終身禁賽,當中亦包括效力其他球隊的陸嘉榮和陳志強。

歷盡波折的星島(足球隊),加上胡仙已瀕臨破產,實在沒有多餘錢投放在足球上,遂於1998年夏天解散夏隊,她亦在年底時將星島報業集團出售還債。

「噴射機」星島,從此載入香港球壇史冊,不再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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