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人才簽注擴至北京上海 有效期可多次赴港澳停留30日內

國家移民管理局宣布5月6日起,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範圍擴展至北京、上海,憑有關人才證明,於有效期內可多次赴香港及澳門,停留期不超過30天。 國家移民管理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司副司長王凌表示,去年2月20日,局方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試點城市,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一年多來已經有超過2萬多名灣區高層次人才獲發簽注,有效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王凌說,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人才高地,為了進一步便利人才、技術等創新要素自由流動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實現人才的共享共用,協同推動三大人才高地建設和創新主體活力,將人才簽注政策拓展至北京、上海,有效地覆蓋到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創新產業等符合條件的6類內地人才。 王凌表示,新政策將為內地與港澳科技創新注入新活力、新動能,有力地支持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澳門科技創新發展。下一步局方將及時地總結評估,適時擴大人才簽注簽發的範圍,更好地服務建設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