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橋稱襲警案裁決後遭威嚇擔心安全 但不影響判刑

陳碧橋稱襲警案裁決後遭威嚇擔心安全 但不影響判刑

4名男女今年3月參與「光復元朗」的反水貨客行動,並與警方發生衝突,早前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其中兩名被告被判監,包括被裁判官指以胸襲警的30歲女被告吳麗英,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半月,另一名被告22歲被告潘子行被判囚5個月1星期。 案中14歲首被告則被判入更新中心,案中次被告20歲的鄺振駹被判入勞教中心,兩人刑期不定。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與大律師劉偉聰分別替4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批准,4人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 多名市民繼續到法庭聲援被告,李柱銘在開庭前提醒市民要冷靜。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說,自本案裁決後就遭到威嚇,擔心自己人身安全,但不會因此影響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