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男孩想做女仔

同性戀者經過多少年,終於上週獲美國聯邦法院裁定有權合法結婚,而另一個關於性別的議題又在美國發酵:跨性別者的權益;而希望用另一性別生活的人,有的小至五、六

兩年前只六Coy Mathis,原來是男孩,但一直想做女孩,父母按他的意願,視他為女兒,打扮十足女孩,還代他向校方要求,在他唸書的小學裡,讓他和其他女生一樣,可以去女廁。

可是校方不准,Coy的父母於是告上法庭,指學校歧視。這宗發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案件,轟動一時,讓很多人留意到不單是跨性別者是否獲公平看待,還有一連串問題,例如:小孩有否能力判斷自己天生的性別,適合自己否,及應否只按他們對性別的選擇,而讓他們過另一性別的生活。

美國心理學者數月前發表研究報告,研究對象是32位五至十二的跨性別孩子。這些小孩對於自己選擇的性別及有關的喜好,都很明確,好像選擇做女孩的,都喜歡玩偶、和女生一起玩,他們沒半點猶豫。

學者認為這些小孩雖然還未過青春期,但對於性別已有清晰觀念。可是,針對跨性別小孩的研究並不多,所以,有些父母面對子女做另一個性別時,都不知所措:究竟支持他們的選擇,或者要他們去接受治療呢?而另一大問題是,連醫生很多時只不知道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