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無工作證留學生獲准打工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聯邦公民及移民部公布八項針對學生簽證、在學打工和畢業後逗留的新政策,好消息是將會放寬學生打工的規定,批准持有學生簽證的留學生,毋須工作簽證便能每周工作二十小時,但壞消息包括收緊簽證的申請條件,以及簽證會在畢業後的九十天自動失效,有關政策將於今年六月一日出籠。當局指出,新例會為真心求學的留學生提供更佳服務,減低瞞騙和政策被濫用的機會。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於本月上周三在網頁以通告形式公布學生簽證的八項新規定,其中一項是賦予留學生較彈性的打工安排,新例實施後,留學生會自動擁有每周工作二十小時的批准,他們可於下課後打工賺外快,或在假期全職工作,不用再像現行規定般需要申請校外工作簽證,但留學生必須在指定學院修讀為期不少於半年的學位、文憑或證書課程。 至於申請學生簽證方面,部門作出了數項收緊措施,在現行規定下,申請人只需顯示他們有意留學加拿大,便能提出申請,但新例指明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修讀或繼續課程,否則有可能被驅逐離境。另外,新例規定簽證只會發給那些有資格取錄海外生的院校的留學生。當留學生完成課程,其簽證會在畢業的九十天後自動失效,除非他們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其他形式的許可證明,否則不能留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