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公開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等工作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對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各部門要於近日在門戶網站公開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以及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等。各部門分別公開後的一定期限內,國務院審改辦要在中國機構編制網公開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匯總清單。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也將適時公開匯總清單。
通知強調,各部門不得在公佈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國務院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通知要求,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收集並研究清單公開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進一步梳理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取消或下放後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向邁進,清單之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由社會自律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