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2011年底共銷毁7萬8千檔案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廉署在2011年底因應審計報告,實施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前,一共銷毁78,000個個檔案。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表示,廉署由成立至2013年月底,共開立約240,000個檔案。由成立至2011年年底,廉署按其自行制訂的檔案管理政策及程序,共銷毀了約78,000個檔案,當中包括約51,000個已結案的業務檔案,其餘的檔案則主要為已過保存期限,且沒有運作需要及歷史價值的行政檔案。

廉署自2011年年底實施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其中包括在銷毀檔案前須先徵得檔案處處長的同意。按此規定,廉署在2012年向檔案處處長申請銷毀52個行政檔案。由於經檔案處核實這些檔案並未具歷史價值,因此這些檔案並沒有被移交至檔案處作永久保存。截至2013年1月底為止,廉署共持有約162,000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