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同工黨部份議員不同意啓動罷免梁國雄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衝擊替補機制論壇,在九龍城法院判監兩個月,及賠償科學館大門損毀四千一百五十元,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六款,判監一個月以上的議員,經立法會三分二表決通過,會被解除職務,梁國雄判刑兩個月要啟動有關條款程序,是否上訴不會影響程序,他會再諮詢法律意見。 民主黨同工黨部份議員不同意啓動罷免梁國雄;公民黨、自由黨、民建聯同工聯會,都表示要開會討論後,再作決定。

金融服務界的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曾經在九八年,因為偽造文件罪名被判監三年,上訴期間被立法會解除職務,他話,梁國雄被判監兩個月,希望議員一視同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