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承認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2019年11月有網民號召「三罷」行動,中環有人群堵路和聚集。兩名青年早前承認非法集結,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表示,案件性質嚴重,案發地點中環是商業中心,對公眾造成極大不便,判刑須平衡阻嚇性與更生。暫委法官又指,集結非臨時發生,兩名被告承認響應網上呼籲到現場,路經畢打街時地上已滿布磚頭,必然知道非法集結目的是影響中環一帶交通。他們被捕時分別被搜出可掩飾身份的護目鏡和防毒面罩等物品,與他人合力拆花槽及圍欄亦屬有備而來,有默契地進行非法行為,罪責不輕。 兩名被告分別19歲及20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另一人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的蒙面物品,由於他承認非法集結,控罪不予起訴,獲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