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違隔離令外出 28歲女判囚2周緩刑1年

【on.cc東網專訊】一名28歲女子早前因確診新冠病毒而獲發隔離令,惟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她分別於去年11月13日及14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被控違反2項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該女子今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就每項罪行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

衞生署​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並呼籲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以應對新冠疫情,署方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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