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就3投訴裁判官個案判決 俱不成立但指1官嚴重犯錯

【on.cc東網專訊】早前有市民向司法機構投訴,指稱有個別裁判官於處理與社會運動相關的案件時立場偏頗,其中一項投訴是針對一名男教師起飛腳襲警的案件,他於判刑前被原審裁判官質疑是否心智失常,及其心智能否再勝任教學工作。由1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與2名原訟法庭法官所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深入了解投訴,今日(26日)公布回應指出相關投訴並不成立,但是認為原審裁判官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及將他羈押於小欖的做法,犯下嚴重錯誤,須要作出反省,以及日後絕不能犯下類似性質的錯誤。

該宗案件之被告楊博文任職教師,他被控於2019年11月「黎明行動」當日,在上水因慢駛堵路而遇查期間,激烈掙扎並踢中警長腹部,最終被判罪成及監禁9周。有公眾投訴指原審裁判官吳重儀偏幫警察,以及對被告存有嚴重偏見。專責法官小組表示相關投訴不成立,並指裁判官就被告的罪責和背景作出評論,不表示審案時必定心存偏頗及不公。不過小組認為,原審裁判官有受到其固有但錯誤的看法所誤導,因認為被告的想法荒唐,便懷疑其精神狀況,在審訊證供從無顯示被告有任何神智失常、精神紊亂的情況下,決定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並及將他羈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都是錯誤行使司法權力,對被告造成沉重的壓力。故此小組雖然裁定投訴不成立,但仍認為原審裁判官在還押被告索取精神報告的環節上犯下嚴重錯誤,建議總裁判官有必要嚴詞提醒該名裁判官。

司法機構亦一同公布另外2項涉及2名裁判官的投訴回應,指出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結果是投訴不成立,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以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同意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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