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管工被控強姦分居妻 作供期間大哭稱被屈

【on.cc東網專訊】地盤管工被指不滿分居妻在中秋節與其他男子約會,趁妻子返家時尾隨入屋,一晚內4度強姦妻子及1次強行肛交之案件,今天(13日)於高院原訟庭續審。被告決定作供,強調當時非真正打算離婚,事主亦清楚此事。控方指被告只是有性需要才找事主發洩,當日亦是到她家門口「伏」她,進單位後又不斷打她令她就範,當中更曾綁住她的手,而整個個程更令她造成全身17處傷勢。被告則否認有打她,並強調自己很愛事主,又稱不會對她動粗,亦沒有綁起她。被告在回應時更數度嚎啕大哭,且曾情緒激動大聲稱事主講大話。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3歲),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一單位4度強姦其妻子X(現年42歲),及在X不同意下與她肛交。控方盤問被告時指他在2019年中因向財務公司借貸且以X作為諮詢人,令財務公司找X ,之後被告又失蹤,棄X不顧才令她心淡。其後亦是被告先主動稱會與她離婚,被告到X家亦只為發洩性慾。被告解釋,欠債方面其實是X敏感,當時他已接近還清款項。至於離婚一事,他稱自己從不對X發脾氣,但他知X不願離婚,吵架時他一說要離婚,X便會收聲,他稱離婚只是想X收聲,X亦知道此事。被告又稱是他父母想他與X離婚,但他一直拖着,因仍愛她及想保護她。他又稱在節日時仍會不時會陪伴X,並非只為洩慾,「否則我晚晚上去啦」。他更突然大哭稱「佢生日日期我都仲記得」,一度需要休庭。

就案發當日,被告否認有突意在X家門外「伏」X,只是一直在後樓梯食煙及休息。控方指因被告等了良久,且發現X與男人約會而怒火中燒,故撲出後推她進房不斷掌摑她等,第一次強姦她時更用叉電線綁着她的手。被告否認有使用暴力,X當時有與他打招呼及有傾談,他最初不知X當日與其他男子性交,X亦有穿着絲襪及鞋與他性交。被告稱他們亦自願進行第2次性交。完事後X去洗手間,他發現X的手機有訊息,他本身知道X手機密碼,打開後發現X當日曾與男子約會且在沙灘拍照,男子更稱已在酒店開了房,他才扮X回覆叫男子等她。他其後感憤怒,才將該些訊息傳給X的親戚作懲罰。

被告稱其後X想搶電話,2人期間有糾纏,X可能因此而身體受傷。控方要求被告觀看X的傷勢照片,指她全身有17處擦傷及瘀傷,包括大腿內側擦傷及臉脥紅腫,質疑搶電話不會有此傷勢。被告稱有些傷勢他不清楚為何會出現,當日亦見不到X臉頰紅腫,現在估計可能是X喝了紅酒後臉紅。被告又稱因不知怎辦,隨口說與X再性交後便不會再見,於是X主動進房與他性交,但他當時已力不從心,並稱翌日才性交,但X仍替他口交,令他可再與其性交,但他最終亦未能把陰莖插進她陰道。控方質疑被告剛與X激烈爭吵,且導致X身體多次受傷為何X仍與他性交,被告則強調從不會對X使用暴力,其後更稱自己連粗口都不會說。

案件編號:HCCC 28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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