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國旗掉進垃圾桶 兼職補習老師判囚4個月

一名23歲兼職補習老師去年七一在黃大仙把國旗扯下,並掉進垃圾桶,被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3幅國旗,早前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旗罪罪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表示,案件發生於慶祝回歸日,被告行為或會引起對國旗持不同意見人士之間的衝突,涉案國旗亦非屬於被告,從行車紀錄儀顯示,他將國旗一手從旗桿拔下,再把它扔進垃圾桶,行為反映輕蔑、污衊、惡意、嘲弄及鄙視,有關因素顯得被告罪責嚴重,即使他沒有案底,即時監禁依然無可避免。 莫子聰判刑時表示,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減刑空間,加上自撰的求情信只稱從今以後會明白和尊重國旗的重要性,並未承認罪責,悔意流於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