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虹羅偉光涉違國安法保釋被拒 還押至8月再訊

蘋果日報高層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今早大批警員到達法庭外。(廖漢榮攝)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3間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兩人的保釋被拒。

法庭應部分傳媒申請,批准傳媒報道保釋程序中被告提出的保釋條件,但其餘限制仍然生效。

兩人的代表律師提出保釋條件時,均指兩人會辭去有關壹傳媒或蘋果日報的所有職務,不直接或不間接參與壹傳媒或蘋果日報或其他媒體的職務。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提出,以300萬元現金擔保、人事擔保50萬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直接或不間接與外國官員及議員有聯繫、不參與訪談或發表公開言論、不在任何社交媒體發表言論等。羅偉光的代表律師提出,以10至20萬元現金擔保、10萬元人事擔保、及願意接受禁足令。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指,不認為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所以拒絕兩人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