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指港維護國安制度處起步階段國安法許多條款待實施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在《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表示,香港在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尚在起步階段,人大「528決定」不少内容還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香港國安法》許多條款有待具體實施,社會上對國安形勢以及在香港面臨的風險存在不少模糊認識。 張勇表示,首先要立足於國家安全的全局,維護國安是中央事權,在一國之內,國安標準是統一,在香港維護國安必需服務和服從於整體國家安全的需要和要求。 他又表示,特區履行維護國安的憲制責任,在理念、範圍和方式上都要與時俱進,通過立法、司法和執法等工作,確保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全面落地、有效實施。 張勇形容,徒法不足以自行,還要著力於培育維護國安的社會政治環境,切實提升各界的國安意識,使維護國安的觀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有利於法律實施的社會氛圍和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