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婦人燒炭亡丈夫認誤殺 案件押至下月判刑

一名電工聲稱為減輕患末期癌症妻子的痛苦,在妻子同意下在房間燒炭,妻子其後死亡。他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黃崇厚將案押後至8月17日求情及判刑,以等待索取精神報告及感化官報告等。 被告為58歲的郭偉賢,承認於2020年1月30日,在一個單位誤殺54歲的妻子。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結婚多年一直恩愛,至2018年10月妻子被診斷患末期肺癌,任職電工的被告辭職照顧太太。妻子病況其後轉差,飽受疼痛折磨,醫生告訴被告患者命不久矣。被告因不希望妻子在醫院孤獨去世,按太太要求申請出院,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案發前被告妻子服用嗎啡及安眠藥仍不能入睡,被告稱在妻子同意下,將火炭放入密封的房間。他其後致電親友指殺了太太,自己則報警自首,在警誡下承認案件。 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案發時因照顧病重妻子感到壓力,即使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亦無法理性思考,認為被告是因嚴重的抑鬱症引起精神失常而燒炭殺害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