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違商品例罰款一萬

惠康違商品例罰款一萬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海關根據舉報,去年七月調查一家位於油麻地窩打老道四十號的惠康超級市場,發現一款品牌的薯片,價格標示為「標準價五元五角,特價十一元五角兩包」,但其實分開買兩包只需十一元,較所謂「兩包特價」還便宜五毫。法庭本月初裁定惠康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商品說明,罰款一萬元,是去年七月修訂條例後,首宗被定罪的同類案件。 海關指,有關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以為有價格優惠而購買更多,屬於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商品說明,涉嫌牴觸《商品說明條例》,並提出檢控。 惠康上周四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法庭判處罪成,罰款一萬元。惠康昨未有解釋為何出錯,只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又指已經即時加強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營運指引及員工培訓,確保營運細節符合本港法例要求。 海關強調,價格是影響消費者購買決定的最重要資料,商品說明包括價格、價格的計算方式,或是否有任何價格優惠或折扣,呼籲零售商應核實產品資料。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去年有三千九百六十九宗投訴,四成涉及誤導及虛假商品說明。超市經常以買多一件有特價,吸引消費者「打孖」購物,今次個案是向所有商戶提出警示,「從一般消費者角度理解,無理由兩件特價,還貴過逐件買兩件。」她提醒市民不能盡信標示價格,「如果手機有計數機,就自己計一下。」 中大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更指,今次是惠康明顯失誤,亦不排除其他商戶會以此方法「博懵」,「市民除了應該貨比三家,最好逐件計下。」 最近麥當勞更換超值套餐選擇,有網民發現買一個二十一元超值套餐,加九元買多個超值選魚柳包,只需三十元,便宜過一個魚柳包超值套餐售三十三元。 黃鳳嫺指,市民自組選擇,平過超值餐,是精明做法,但是否足以證明超值套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若有舉報要等法院裁決。冼日明又指,若將超值套餐逐件散點,價錢加起來便宜過套餐價,就可能有誤導成分,「但是否超值有灰色地帶,較難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