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文件指控區諾軒戴耀廷早達「共謀」 官:須釐清是否適用

47人初選案
47人初選案

民主派47人初選案昨續審,控方完成盤問認罪的控方證人區諾軒,其後呈上一份25頁的文件,指控16名不認罪的被告,列出他們會利用「共謀者原則」的證據,首項證據是最早在2020年2月出現的文章《立法會奪半的最後拼圖原來只需教中小企咁做!》。

控方指,當日最少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人已達成一個「共謀」協議,即使其他被告當時未加入「串謀」,但仍會依賴「共謀者原則」指控所有被告。

料辯方周三開始盤問區諾軒

有被告代表律師表示,文件的證據包羅萬有、涵蓋內容太闊,要求控方收窄各被告的相關內容,並質疑相關證據能否依賴來指控全部被告。法官李運騰補充兩點,一是協議形成時《港區國安法》未曾生效,「串謀」未屬違法,二是大部分被告當時未加入「串謀」,「共謀者原則」可否適用,雙方稍後可再作爭議。

辯方表示,需時審視文件中的證據,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至明日(3月1日)先處理同意事實爭議,料辯方最早當日開始盤問區諾軒。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控方文件指控區諾軒戴耀廷早達-共謀-官-須釐清是否適用/363397?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