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控方具足夠證據案件交付高院審理 排期至9月14日作提訊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排左二)、副主席何俊仁(前排左一)和鄒幸彤(前排左三),被控煽動顛覆政權。(資料圖片)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排左二)、副主席何俊仁(前排左一)和鄒幸彤(前排左三),被控煽動顛覆政權。(資料圖片)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提初級偵訊,辯方早前完成陳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控方有足夠證據將本案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案件已排期至9月14日作提訊日,料屆時將可完成交付程序。


控罪指,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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