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揭健身院車輪式逼簽約

消委會八月派員「放蛇」到十多家健身中心查詢詳情。

【星島日報報道】部分健身中心銷售手法為人詬病,消委會「放蛇」發現,仍有連鎖健身中心的服務合約期長達五年、以兩年合約計須預繳費用可高達四萬多元;亦有職員推銷時含糊交代合約條款、以「車輪式」或強硬語氣遊說客人簽約。消委會稱相關推銷手法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呼籲業界嚴格規管前線員工的銷售手法,及主動訂立公平合理和具透明度的合約冷靜期。 消委會八月派員以顧客身分往十多家健身中心查詢,發現健身會籍的年期普遍較長,最長可達六十個月;且收費達數萬元,部分需一次過預繳全部費用。以二十四個月任用健身中心設施的計畫為例,不同中心的全期收費,包括入會費、行政費及其他雜費等,由七千三百多元至四萬三千多元不等。 至於提早取消會籍,有健身中心表明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亦不會退回未用期數費用。其中一間聲稱可提早退會,但會員要最少履行一半合約期,並繳付手續費。部分容許會員因懷孕或受傷等特定情況申請暫停會籍,但必須提供醫生證明文件,且期間仍需收取相關手續費。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部分健身中心職員推銷會籍時會避重就輕,向客人輕描淡寫交代合約和服務,回答問題時大多含含糊糊,只想客人盡快簽約,部分更拒絕提供服務或合約條款供閱覽。消委會再向十一家健身中心發信查詢相關事項,只得一間回應,反映業界資訊透明度非常不理想。 常用的銷售手法包括藉分析身體數據,向消費者提供「專業意見」及推銷不同計畫,若客人不感興趣,對方一再標榜「即日參加」的優惠,務求「氹你落搭」。他舉例有職員會以「車輪式」遊說客人簽署合約,甚至以強硬語氣要求留下繼續傾談,做法並不妥當,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消委會今年頭九個月共收到一千五百四十八宗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涉款達四千四百三十萬元,其中一千一百三十宗投訴關於加州健身,涉款二千六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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