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放寬強積金投資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網上專欄提到,就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財庫局及積金局已完成相關研究。政府計劃修改有關法例,將中央政府及3家政策性銀行,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每個強積金基金可將最多30%資金,投資於中央政府或政策性銀行同一次發行的債券,並可選擇將所有資金投資於至少6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他說,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在規管強積金投資的相關法例中,中央政府應與特區政府同樣豁免於信貸評級的投資限制。3家政策性銀行都由中央政府創立及提供信用支持,並以貫徹中央政府的經濟及社會政策為目標。 現時「獲豁免當局」包括特區政府,以及得到最高信貸評級的任何政府、國家或地區的中央或儲備銀行、或多邊國際機構。不在此列的機構必須在個別債券層面獲得一定評級,才可成為強積金允許投資標的。 許正宇指出,由於並非所有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都有信貸評級,現有規定限制了強積金對有關債券的投資。至今年9月底,相關投資佔強積金總資產值只有0.27%,相當於26億元人民幣,而投資在內地商業機構發行的債券規模就達230億元,強積金總資產值2.41%。 他相信,措施將受到市場熱烈歡迎,如果得到新一屆立法會的支持,預計最快明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