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快速檢測 申報平台上載假資料 男子判感化 女子囚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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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涉嫌於衛生防護中心的新冠快速檢測申報平台上載虛假資料,各被控「明知而向衛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資料」罪,其中25歲女被告上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判即時入獄兩星期。另一名24歲男子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控罪,裁判官昨日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兩宗案件分別為本港首兩宗涉及濫用新冠快速檢測申報平台判刑案件。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震宇(圖)歡迎法庭的裁決,並認為判刑有阻嚇作用,警方至今接獲6宗由衛生防護中心轉介的同類個案。劉震宇引述裁判官指,在政府申報平台上載他人的陽性快測證明,顯示被告有計劃犯案,有可導致平台崩潰或加重醫療負擔,須判處具阻嚇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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