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稱打三針保障自己與他人 有人為實習否則不打針

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明天起實施,進入指明處所,一般人士均須打齊三劑疫苗,個別特殊群組除外。接種第二劑疫苗而又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6個月內接種第三劑,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有從事飲食業市民說,早在3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表示因為經常接觸不同人士,工作性質較高危,認為打針是保障自己同時保障他人。亦有市民說,是為了取得實習機會以及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而接種第三劑疫苗,否則就不會打針。 有市民近期才接種第二劑疫苗,希望疫情短期內消失,不需要再接種疫苗;有長者就擔心副作用,至今仍未接種疫苗,認為可以到食肆購買外賣代替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