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不存在國安法推翻普通法法律原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訪問時表示,「《國安法》推翻普通法關注的法律原則」的說法完全不存在。他強調,國安法列明的原則包括尊重《基本法》保障的權利,「無罪推定」、「一案不能二審」等基本法治原則,亦在《基本法》明文寫下。 被問到部分國安法案件,包括民主派初選案,由被捕還押到審訊時間過長。林定國表示,問過刑事檢控科人員,相關被告的關押時間不比一般刑事案件長,被告人亦有申請保釋的權利,不少被告獲准保釋候審。林定國指,《國安法》的保釋門檻較高,但並非香港獨有,相關保釋安排亦並非變相形成「未審先囚」或「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