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相較樓價水平節省數萬元印花稅不構成買樓誘因

政府調整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繳付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即日生效。 最低徵稅水平由不超過200萬元,上調至不超過300萬元。即今次調整後,300萬元或以下物業亦只需繳付100元有關稅款。 另一例子,400萬物業,在調整稅階後,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由9萬元減至6萬元,即相差3萬元。 政府消息人士認為,調整後,主要是200萬元至1008萬元物業的從價印花稅下降,可減輕首次置業人士負擔。消息人士說,這項稅自2010年一直未有調整,而且稅階調整幅度不高,相較於樓價水平,節省了的數萬元稅款不會構成買樓誘因。 消息人士預計,相關措施將有3.25萬個住宅物業及4500個非住宅物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