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留守校園女子早前認暴動今被判入教導所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一名留守校園女子企圖突破警方防線逃離現場,逃至科學館內被捕。她早前承認兩項暴動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被告李嘉希案發時因應網上號召,不分「青紅皂白」到理大聲援及支持暴動,可悲的是,她毫無頭緒為何要這樣做,致使學業前途中斷。 法官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對警察沒有敵意,但受2019年社會氛圍影響走上街頭,對於自己當時未能一早察覺犯案後果,感到後悔,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及繼續學業。感化官建議她接受全面紀律訓練,以及較長時間的法定監督。 法官說,被告在家人和朋友眼中是一個乖巧有禮且無暴戾傾向的女孩,但一場風暴、一場網絡媒體卻徹底改變不知何為政治的被告,但經一事長一智,被告自會得到守法及不易受人唆擺的價值觀及分析能力,不被狂熱分子推向前線,成為政治衝突的炮灰。 法官說,法庭在懲治少年犯時,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及更生作用,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 陳廣池又認為世界在變,犯案手法在變,建議當局考慮檢討《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9A條中,有關法庭要為少年罪犯索取報告考慮判刑的原則,讓法庭判刑時有更大自由度及酌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