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鄭錦滿等8人涉協助逗留人士逃離 3男認罪准保釋下周五判刑

葉嘉祺(左)及黃逸滔(右)認罪。資料圖片
葉嘉祺(左)及黃逸滔(右)認罪。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校園被警方重重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8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嫌協助逗留理大的人士逃離,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男認罪,准保釋至11月11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有被告曾向他人發訊息稱校園主要出口之一有警員看守,「想跟隊睇吓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餘下5人則否認控罪受審。

今認罪的被告為葉嘉祺、黃逸滔及梁祖光,針對葉梁的案情指,警方在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在何文田愛民邨巡邏期間,見葉嘉祺和另一男子奔跑,遂將他截停。葉在警誡下表示,透過WhatsApp知悉有示威者可能從理大離開,打算義載他們離開,自己亦曾身處理大找朋友。警方另在其手提電話中發現他曾在一個名為「快閃」的群組提及渠口位置,稱「好想入去救人」。

同日早上7時許,警方發現暢運道有水渠渠口打開,梁的私家車泊在附近。有人將繩子綁在石柱上,將包括鄭錦滿在內的2人從渠口拉出。其後該私家車逆線行駛,無視警方警告,最終撞到女警大腿。警員在車上搜出生理鹽水、口罩等物品。被告曾在WhatsApp 對話稱,「原本想喺T core走,但好多狗mon住,想跟隊睇下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被告又形容「最軟弱嗰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哋想搏一搏。」黃的案情會留待明日讀出。

8名被告依次為27歲司機葉嘉祺、28歲裝修工人何志豪、33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26歲無業黃逸滔、31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2歲廣告導演林泳汶及24歲售貨員梁祖光。8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意圖協助他們逃避逮捕的作為。梁祖光另被控同日在紅磡暢運道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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