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2千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 判囚4個月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今次案件較同類案件輕微,加上被告認罪,過去無案底及其健康情況,最終判監4個月。(港台圖片)

一名60歲男子在運輸署駕駛考試中犯錯,以2000元行賄考牌官希望考試合格,被考牌官拒絕。男子被廉署控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他早前承認控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裁判官指,罪行嚴重,判監無可避免。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根據案例,同類案件一般判處長時間的即時監禁,今次案件沒有特殊情況,所以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或判以緩刑,早前索取的報告亦因被告健康情況而不建議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表示,考慮到今次案件較同類案件輕微,加上被告認罪,過去無案底及其健康情況,最終判監4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被告在路試開始後不久犯下嚴重錯誤,其後向考牌主任提供2000元,請對方「飲茶」希望路試合格。考牌主任拒絕接受賄款,並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即時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當場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