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倡修例放寬另類煙轉運 議員支持修例「亡羊補牢」

政府規管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早前生效後,由於禁止轉運相關產品,以致貨運量減少,影響經濟。運輸及物流局建議修例,放寬另類吸煙產品的轉運,計劃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機管局商務執行總監陳正思表示,另類吸煙產品在包裝後會有封條,由內地海運到香港機場後就會付運,海關會嚴格監管亦有抽查。 多名議員支持修例,航運交通界易志明表示,禁止轉運另類吸煙產品對業界帶來很大影響,他認為,走私犯法的人,應靠有關部門打擊。 商界林健鋒說,本港的紀律部隊效率第一,應該相信他們能夠打擊走私電子煙。他又質疑當局當年構思有關法例時,沒有考慮會影響航運業的經濟,修例是「亡羊補牢」。 民建聯陳恒鑌認為,修例是行了一小步,但建議先以「海空聯運」的方式恢復相關轉運,只是佔市場非常少的貨運量,認為閉路電視及GPS追蹤等嚴密監管下,可以同時以「陸空聯運」方式轉運。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林雅雯強調,當局是急業界所急,雖然海路未必是有關產品轉運使用得最多的途徑,但好處是快,可以緩解業界部分壓力。她說,會再與業界討論有關「陸空聯運」。 林雅雯又指,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提到,本港今年5月至10月平均航空貨運量按年下跌18%是空運總貨量,估算電子煙等另類產品的貨量約佔十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