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期間擅離隔離地點兼移除電子手環 24歲女子被罰款萬二元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今日(22日)表示,一名24歲女子早前確診新冠並獲發隔離令,但期間曾擅離隔離地點,並移除電子手環,因而被控一項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3(1)、(3)及(5)條和一項違反《規例》第23(1)、(4)及(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2,000港元。

署方表示,為應對疫情,市民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重申署方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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