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庭審筆記︰香港新聞第一課

【編者按】 2021年12月29日,國安處出動200名警員搜查立場新聞辦公室,6名高層或前高層涉違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4名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而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正在還押的鍾沛權妻子、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因涉嫌參與在《立場》發表煽動刊物,再被國安處拘捕。

立場新聞當日即時停運,鍾沛權(52歲)、林紹桐(34歲)及網站的註冊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涉發布17篇煽動文章,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於2023年1月9日裁定表證成立,截至發稿日,案件仍在進行審訊中。

立場新聞的前身為主場新聞。主場新聞於2012年中由蔡東豪等人成立,兩年後的2014年7月26日、時值雨傘運動前夕,蔡東豪在主場新聞的Facebook專頁及網站表示,因恐懼和家人的擔憂,加上主場收支不平衡等原因結束主場營運。立場新聞則於雨傘運動尾聲、2014年12月成立,至2021年12月底結束。

眼下發生的,是港區國安法後第一場對香港新聞傳媒的正式審判。

創立立場新聞7年後的今天,總編輯鍾沛權坐在了法庭的被告欄。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畢業,工會幹事出身,超過15年傳統媒體經驗,2012年、2014年先後創辦網絡媒體主場新聞、立場新聞,1月10及11日他出庭作供,在證人席由辯護律師余若薇主問。隔着一整個律師席的對面,是同樣被控告的同事、前署理總編林紹桐。一些立場新聞的肄業記者,散落在公眾席裏。

在香港,報讀新聞系的學生減少,中層資深記者嚴重流失,但在昨日和今日的區域法庭內,一場有關做新聞的大討論正在上演。做了20幾年新聞後,鍾沛權在法庭給出了他對新聞的理解,也敘述了立場新聞曾如何在夾縫中生存,在時代浪潮裏冒起,在壓力和掙扎下堅持營運,最後在2021年冬天結束。

記憶回到2014年,主場新聞非正常死亡。鍾沛權說,他和余家輝、蔡東豪仍有心再搞一次傳媒,為了避免主場的情況,他們透過信託公司放棄自己的股權和經濟利益,這是一種表態:「就算你針對我們3個創辦人其中一個,其實沒有作用,因為我們沒有權力終止公司。」

一切有點像新聞課。鍾沛權相信,傳媒的角色,是監察政府、制衡權力,即是教科書寫的「第四權」。他在作供之中多番提及,「做得媒體」、「新聞工作者」,都會有自我期許,將很多原則加諸身上。他對自己創辦的立場新聞有明確的定位,就是要為小眾、無權者、邊緣人士發聲的新興媒體,並且要捍衛言論自由,這一切都寫進了創刊辭。

作供的大多數時間,他看起來十分冷靜,有的問題會令他思索一番。雖然他有時說話會微笑,但眉頭是蹙着。

一、小眾議題

說起堅持做小眾議題,他舉例LGBTQ、氣候環保等,「某程度我都幾自豪。」這固然是他的一種新聞理念,同時也是在現實下做出的判斷︰主流傳媒機構規模大、資源多,立場新聞作為小型網媒,人手遠比不上,既然較為主流的題材已被大媒體廣泛報導,小媒體就要「關顧」、報導更多小眾的聲音,「令到整個新聞(環境)可以更好。」

他自言貪心,雖然在2019之前,公司只有十幾人,全職前線記者只有5、6人,但他從第一日開始,就希望立場新聞不只做社會時政,而要兼顧文化、藝術、科學普及。儘管這種議題瀏覽量不多,花費人力,他說堅持做,因為希望新聞議題有公共性,有利公民社會發展。

人手不足但要覆蓋多元議題,這是一種壓力;來自蔡東豪的起始資金逐漸用盡,儘管開展會員贊助計劃、外判公司代理廣告,或者印明信片去賣,開源節流仍是不足。

2016年9月,鍾沛權停了自己的薪金。無收入狀態維持了半年,期間其他同事繼續加人工。2017年農曆新年後,他減薪35%。直到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傳媒受市民關注,立場收入增加,他「加」了自己人工,但仍略低於剛入職合約寫明的數字(合約列明月薪76500港元),直到最後2021年10月底離任。離任時,蔡東豪表示公司過往一直欠了鍾沛權薪金,提議以花紅補回,鍾接受。

「打一份工而已,不發薪怎生活?為何繼續當總編輯?」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問。

「啊⋯⋯」他呆了一下,「為何?」笑了一下,「鍾意做囉(喜歡做啊)。」

《立場新聞》的辦公室。
《立場新聞》的辦公室。

二、言論自由

根據供詞,他的第二個原則,是捍衛言論自由。他說用捍衛這個字眼,因為這是媒體的責任,「你要展示到言論自由是什麼。」

因此,在立場新聞的「博客」(類近評論文章)欄目,他的做法,是「來稿必登」。他解釋,立場博客的作者,多是NGO、受關注的政治人物、意見領袖等,一般而言來者不拒,但亦會考慮作者一貫的文章水平。一旦邀請作者成為博客,他就要信守承諾,對方來稿就要刊登,除非犯了3個準則︰引發即時暴力;損害公眾健康;或者針對個別人士的誹謗指控。

他相信這樣體現言論自由。就某一議題的正反聲音,無論刊登在作者的個人社交媒體,還是報章專欄,只要獲得授權,他都想吸納。有些法庭判詞,他都想轉載,因為覺得是「文獻性質」,有重要性。他想維持給作者寫作的自由度,有些寫開政治的人,如果寫一篇影評,他覺得未必很好,但為了守承諾,還是覺得要刊登。「衡量完言論自由和文章水平,堅持言論自由。」「交由公眾辯論是否正確。」

儘管一度財政困難,他希望用錢買時間,不願轉變內容,說不想譁眾取寵。一些讀者投訴支持核電、支持同志平權的文章,他亦不會因此迎合這些讀者。最終而言,他希望的,是「形成一個可以百花齊放、多元化、互相交鋒的環境」。

關於香港的言論自由情況,辯方曾展示網媒香港01刊登的劉曉波零八憲章全文、《明報》刊登的戴耀廷討論佔中的文章。鍾沛權說,控方稱不需要證明他有煽動的意圖,但他認為自己的真實意圖是重要的,也只有他最清楚自己的意圖,那就是在過去20多年的工作之中,他觀察到香港傳媒是可以刊登劉、戴這樣的文章,而沒有法律代價。他覺得這樣的環境,就是香港值得維持的言論自由。

他深信言論自由對社會最好。他引用1919年五四運動領導者李大釗在文章《危險思想與言論自由》的說話:「不要以破除危險思想去禁制言論自由,而要透過言論自由破除危險思想。」(編按︰文章原句為「要利用言論自由來破壞危險思想,不要藉口危險思想來禁止言論自由。」

三、持平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編採指引 (Editorial Guidelines),持平不是同等篇幅,而是恰當。在人手不足、資源有限、建制派較少願意受訪的情況下,鍾沛權說,立場會引述建制派人士在其他規模更大、歷史更久的媒體的訪問內容,「博客」欄目亦會吸納一些建制派人士的文章,例如田北辰、葉劉淑儀等。

(編按︰BBC編採指引4.3.2列明︰Impartiality does not necessarily require the range of perspectives or opinions to be covered in equal proportions either across our output as a whole, or within a single programme, webpage or item. Instead, we should seek to achieve ‘due weight’. For example, minority views should not necessarily be given similar prominence or weight to those with more support or to the prevailing consensus.)

對於爭議性事件,他說立場報導多方面聲音,例如夏博義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新聞,除了訪問夏博義,對他猛烈抨擊的聲音,立場亦有報導。在網絡時代,新聞節奏變快,在事件剛出現時,他說立場會儘快出某一方意見,隨着事件持續發展,再繼續跟進、補充後續其他意見。在「相關報導」一欄,編輯亦會嘗試在有後續回應報導刊出後,將其添加在早前刊出報導的「相關報導」裏。

綜合而言,這是一連串的方法,目的是就某事件在一個時間段內持續報導不同聲音,而非同一時間能夠刊出所有意見。鍾沛權稱,這亦符合BBC的準則。他不忘坦白地補充,相關報導是憑記憶手動添加,有時同事太多工作、技術原因等,無法盡如理想。

余若薇提出多篇立場刊登的有關建制派、親中、官方背景人士相關的報導,問鍾沛權為何需要刊登。鍾沛權說,一些有官方背景的報章,其報導角度、選材有一定政治含義,認為公眾需要知道這種訊息;又或者那些人士是公眾人物、有公職背景(例如梁振英),他們的意見某程度反映某些陣營的議題。總結來說,這種信息有官方政治含義,牽涉公眾利益,因此有新聞價值,公眾有需要知悉。

《立場新聞》的辦公室。
《立場新聞》的辦公室。

四、真相

「真相對你或者立場有幾重要?」余若薇問。

「不只對我和立場,對所有新聞工作者都是最基本。最基本最基本。」鍾沛權說。他以2019年「831太子站」的專題報導為例,說立場從不會說太子站死了人,因為沒有任何確切證據。嘗試重組事件的專題最後沒有結論,「但沒有結論本身是一個問題,為何一個大事件引起爭議,為何坊間不信任政府說法,而信任出面那麼多沒有確實根據的傳聞?」

他說報導只能盡量接近真相。「當然找到真相最好,但我們的專題只能夠呈現,尋找真相的過程現在缺乏什麼,有什麼現在我們可以拿到,或者就可以邁向真相更多……所謂真相未必最後可以讓我們找到,但找真相的過程遇到什麼難題,本身這個事實都重要,我們都想記錄。」

他介紹立場有兩條腿,一條是即時新聞,一條是專題報導,831太子站專題即是一例。深度的長篇報導,動輒過萬字,希望就某些議題,給出理解的框架。他說對專題報導的期望,是「即使5年後、10年後甚至20年後,都值得拿出來參考,甚至30年後如果有人想了解某個階段香港歷史,或者某個議題當時的脈絡,我們希望做到20、30年後看都仍然有價值。」

「少少陳腔濫調,但真的有這個心態,」他說,「你知道,我們說做新聞是做歷史的初稿。」

五、 抉擇

余若薇問及立場新聞的最後時期。她詢問鍾沛權,蘋果日報的事件有何影響?

鍾沛權回憶,2020年底蘋果日報被搜查,剛說到2021年6月17日太太陳沛敏被捕,他停了下來,整個人定住了。他略為僵硬地微笑,說了幾次「不好意思」,仍無法繼續。法官遂宣布休庭半小時。余若薇詢問他是否需要飲水,他拿出保溫瓶飲水,在證人座位安靜坐了一陣。

重新開庭後,他說蘋果事件,是九七主權移交以來首次有傳媒編採人員被刑事檢控,還要是刑罰十分重的新條例(港區國安法)。壓力變得「好具體、好埋身(很貼身)」。因此,他開始估量、思考,做什麼可以保護公司和同事。

最後,他決定將2021年5月之前的博客文章全部下架,「因為已經判斷不到什麼內容是安全」,然後停止公眾贊助,終止同事合約並結算年資、再重新簽合約,改為月初發放薪金,避免公司一旦遭遇不測、資金凍結而拖欠同事遣散費及薪金。他說工作超過半年的同事都會結算年資,雖然法例規定的是超過兩年,但他希望做得好過法例。而整個薪金、結算的安排,並不包括他自己。

「其實那時你太太被捕、被告,蘋果又停刊,為什麼立場要繼續?你又補足遣散費,你自己又無(遣散費),為何要繼續留任總編輯?」余若薇問。

「啊⋯⋯」他思考了一下,「其實我們成個團隊覺得,我們的工作有意義,有意思,應該要做。」他回憶,2021年,不少傳媒機構遭遇變化,一些出色的行家離開了原來的崗位,立場得以聘請他們。活水流入,他形容團隊越做越好,無論是構思題材還是執行,「多了好多不同資歷、擅長不同報導手法的行家,好多化學作用、火花碰撞出來⋯⋯我見到持續進步。」

「最簡單講法就是不捨得,不甘心。」他說,「其實我跟同事由始至終覺得,我們沒做錯什麼,不覺得自己有做過任何事應該會被法律追究或者針對。雖然知道政治環境似乎不是我們預期,甚至現在回頭看,是否我們一廂情願呢?但當時我們的確這樣想。」

余若薇問:「為何覺得你們沒有做錯?」

「因為我們沒有一篇報導、文章......其實我們的創刊辭說過,我們沒有一個隱藏議程,我們沒有其他你見不到的目的、議程在背後。我們只是純粹見到好重要、有公眾利益的事件,我們想記錄。」他說。

「因為我們深信這個做法對一個社會、尤其對公民社會有益。我還仍然堅持對國家有利!充分的言論自由、準確的事實紀錄,無論意見如何激烈都好,都係放出來,大家自由辯論討論,這個過程本身可以令到社會進步,這樣對整體群體最有利。」

「我相信不只我自己,我團隊其他同事,大家都是這樣想。」

2022年11月7日,前《立場新聞》署理總編林紹桐申請保釋獲批 ,離開法院登上私家車後,與妻子擁抱。
2022年11月7日,前《立場新聞》署理總編林紹桐申請保釋獲批 ,離開法院登上私家車後,與妻子擁抱。

六、保護

直到2021年10月底,鍾沛權決定辭任總編輯。「主要(因為)太太。」由於長期需要每日探監,他感覺自己無法履行公司的職責。「去到某個臨界點,我覺得......我那時有幾個方案,確實有個方案是結束立場新聞。雖然6月覺得不應該,但去到9月下旬,有認真諗過。」

「但係......Errr……唔捨得,唔甘心......(但是,不捨得,不甘心)」他聲音越來越輕,輕輕哽咽起來,「因為有一些好好的同事,我同案的D3(林紹桐)。」

他獨自在那絮絮說︰「如果我決定結束立場新聞,我真的因為家人原因,我是打算辭職,亦都希望令我家人減少憂慮,具體情況我太太已經係獄中,包括她在內、包括她在內的家人都不想我繼續,雖然我認為辭職與否對我面對可能會遭遇的針對不會有影響,但是,我打算辭職。但我又不想結束立場,真的有一群好好的同事,如果結束了,沒了這平台......那時,最難抉擇就是找誰(做總編)。但是,我......」

他停了下來,定住數秒,然後說「不好意思」。律師問他需要飲水嗎,他再次拿起水瓶飲水。

稍微恢復之後,他續說:「我有位好好的同事,林紹桐,他願意冒這個險。對我來說,我是不好意思,因為我是不想我的同事冒險,但又不想家人擔心......我要做一個選擇。」

余若薇問:「你不好意思,是說你辭職令他成為同案被告嗎?」

「是的。去到我被捕當天,我有點意外,我覺得不應該,為何那些文章不應該他負責的,為何也要把他拘捕,這個對我來說是一種不安寧。」

「我好像最後無辦法保護所有同事。」

2021年12月29日,鍾沛權和林紹桐被捕,立場新聞即時停止營運。鍾沛權在警誡下說:「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我是立場新聞的總編輯,案件跟其他人無關。)」

(案件未完。)

(編按︰稿件於2023年1月13日刊出。按作者要求,稿件於1月15日作出了修正。)

原文鏈接: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30113-hongkong-the-stand-news-court-the-first-lesson-of-journalism/

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misc/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