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四項藐視法庭罪罪成 擇日判刑

【Now新聞台】已宣布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被裁定四項藐視法庭罪罪成。法官指許智峯提供虛假資訊,違反保釋條件,從他的社交網站貼文反映他是有預謀逃避法庭訴訟,律政司提出發通緝令,法官認為沒有需要擇日判刑。

前年12月,涉及四宗刑事案件的許智峯獲准保釋,以公務外訪為由,經丹麥抵達英國,之後一直沒有回港。律政司加控他四項藐視法庭罪,涉嫌提供虛假資訊以棄保潛逃。

法官陳慶偉宣讀判詞,提到許智峯及協助他外訪的丹麥政客在社交網站貼文,顯示兩人一早策劃幫助許智峯離開香港,該名政客亦曾經承認外訪是煙幕。

陳慶偉指,許智峯向警方及法院提供虛假文件,故意誤導法院解除出境限制,屬有預謀逃避法庭訴訟;許智峯違反保釋條件,無可避免阻礙法庭聆訊,有確實風險,破壞公眾對本港執法信心,裁定許智峯四項藐視法庭罪罪成。

律政司認為案件嚴重,為防止許智峯或他人再犯,法庭應判處以年計的監禁刑期,又認為向許智峯發通緝令,法官認為沒有需要擇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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