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汲取2019年事件教訓 廿三條立法預早解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國安法只涵蓋廿三條內七個罪類中的兩個,仍有五個罪類要立法。他舉例,今時今日的特務行為可能較以往複雜,要有有效的法例去處理。 鄧炳強接受本台專訪時提到,2019年修例事件被很多人歪曲、抹黑及妖魔化,導致社會出現紛亂,當局要汲取教訓,為廿三條立法的工作,預計一定會被抹黑,當局要預早向市民解說清楚。 鄧炳強指出,2019年有人刻意發放假消息、當時也有報章刻意誇大報道,令社會分化,所以有需要對假新聞及假消息作出規管,至於如何去做,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進行研究。 他說,處理假新聞是必須,至於記者是否需要規管,由行業去決定,他反問「如果行業自己都不去理,認為個個都可以做,別人又怎會尊重這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