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期間向保安潑灑生粉 中大生認罪判監6星期

22歲中大學生去年1月在中文大學出入口檢測站,涉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期間有人向保安人員潑灑生粉,這名學生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說,案件有使用暴力,亦有一定部署,有人因被告和參與者而受傷,因此不認同以緩刑處理,並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處6星期監禁。 辯方再度求情指,被告因此案已停學一年,因此希望盡快重回校園,未來前往英國就讀課程,又指案件參與人數較低,被告並非主導角色,希望法庭能夠判處緩刑。 被告曹德熙承認於去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