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指沒收栗子車前已警告 江玉歡稱對擺檔婆婆不公

一名90多歲的婆婆日前在港鐵長沙灣站外擺賣炒栗子,期間離開檔口,栗子車交由一名無持牌的親友看管。食環署人員到場執法,婆婆親友被控無牌擺檔,栗子車亦被沒收。婆婆返回現場後坐地哭泣,強調自己是持牌小販,當時因為要去洗手間才暫託親友擺檔。 食環署回覆查詢說,執法行動並非針對持有小販牌照的婦人,執法政策是具體諒性,一般而言如販賣活動不涉及售賣禁售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亦非在主要通道或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進行,署方人員會「先警告、後執法」。 發言人說,本月6日晚上約6時45分,食環署人員看見涉事的持牌熟食小販,由於涉事位置是主要通道而且相當繁忙,署方人員向小販作出警告及驅趕,但沒有採取執法行動,1小時後署方人員再到現場跟進調查,發現年約30歲的男子正在經營熟食攤檔,有足夠證據認為該男子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有效牌照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因此拘控該男子;該婦人是在執法行動後超過半小時再於現場出現。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事後探望婆婆。江玉歡認為事件對婆婆不公道,她當晚前往商場洗手間,才暫時離開攤檔,一來一回至少要花半小時,返回現場後才知道栗子車要被沒收。江玉歡質疑現行的小販規管政策似乎未夠人性化,希望當局盡快調查事件,寬大處理,還婆婆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