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襲擊響號司機表證成立 事主指被告向鼻樑揮拳後流血

陳汝輝(左)被控襲擊周樂豪。何量鈞╱潘琪慧攝

【星島日報報道】有一次醉駕紀錄、現役警察陳汝輝(41歲)涉嫌在去年2月,因駕駛態度問題,與另一司機發生爭執,繼而動武,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維持不認罪,今日在觀塘法院開審,事主周樂豪出庭作供。主審的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將押至星期四續審,被告有機會自辯。 周樂豪指當日在美荷樓對開時,其私家車在左邊線行車,當時是綠燈,但前面的七人車仍然落客,於是響號並轉右線,當時亦已經轉為紅燈。該落車乘客為被告,他估計被告因不滿響號,於是上前拍攝,其後更用左手捉住事主右手,用右手向事主的鼻樑揮了兩拳,周當時說「X你老母打人」,事發長約一分鐘,當再轉燈後被告已經離開,而事主亦開車離開並到警署報案。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他第一句開口就說粗口,例如「你咩影囉!傻仔,你自己唔X岩仲影人」、「你自己唔岩仲影X人」等字句。辯方盤問指,被告曾打被告的手令電話跌下,所以被告才捉住事主的手,不想讓你離開,事主不同意,他解釋因被告近距離拍攝,所以曾用手打被告的手,是被告鬆手才把手機跌下,被告捉住他的手並打他的鼻才離開,連太陽眼鏡的鏡片都遭被告打爛,過了燈位後更發現自己流鼻血,於是去報警。辯方又向他指出,他離開時有向被告吐口水,他指不記得。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2月22日,在九龍大埔道與青山道交界襲擊男子周樂豪,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2:11 更新時間: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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