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定義,模糊不清

有「香港欄后」之稱的港隊田徑跨欄女將呂麗瑤,二O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面書發帖,首次披露在十四五歲未成年時,曾遭當年就讀的香港培正中學外聘教練「性侵犯」。

香港中文的法律用語「非禮」,古代中文法律用語是調戲、輕薄,在英國法律用語是indecent assault,在美國則稱為sexual assault。

香港的日常中文或法律用語,並無「性侵害」、「性侵」這類定義不明的詞,故此這個曖昧用語有機會被挪用來網上攻擊他人。因為舉止輕佻、調戲、 輕簿、摸手摸腳或非禮、誘姦、和姦、雞姦、強姦都可以曖昧地稱為「性侵」。遭遇的情況嚴峻卻用詞曖昧,閃爍不定,多數是有問題的。做了幾十年香港人,大家醒目點啦。

被強姦要報警、被非禮要報警、被摸手摸腳就要打一巴掌或潑熱咖啡回擊、日日被口花花騷擾就要拖姐妹罵回去。被「性侵」,人家怎麼幫你好呢?例如你無帶銀包、無錢搭車、唔夠散紙、不夠錢付首期、欠債、欠卡數、入不敷支、資不抵債、破產、無錢出糧畀伙記,就要講清楚,不要曖曖昧昧說「財困」,否則人家點幫你?你被人毆打,血都流出了,去到警局,卻講被人肢體碰撞、身體接觸,你看看警官如何罵你?

用詞精確,才能正確表達意思。 「性侵害」、「性侵」,是左膠愛用的詞彙,定義模糊不清。左膠最愛甚麼?模糊定義,經常是非不分,美其名是反歧視,其實是破壞常識。

香港特首,聽了一面之詞,亦自我降格,變成中共的街道主任(即是香港人說的村長、台灣人說的里長、小學生說的班長)。祝她好運。香港和中國這幾年要面對的,絕不是太平盛世。

當事人根本未報案,而當事人使用左膠詞彙「性侵」,定義模糊不清,而特首竟然沿用定義不明的左膠詞彙來付諸行動,可見香港日後的政府行為將會極之情緒化而不可預測。

按二、依照政府工作原則,她只能暗中請保安局長關注一下,由保安局長酌情是否請警務處長派探員查詢當事人。查明實情之後再處理。

而在正常的政府,特首不需要操心這些事,特首也不會顯示她會操心這些事。當區的警署探員在看到當事人的面書控訴之後,已經前往工作,了解實情。我們現在的政府變得怎麼樣了?未審先判,風聞耳語而涉事人已被解僱,而政府元首竟然越級向執法部門指指點點。我們的香港社會是個清朝的鄉村祠堂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