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見智】前高官 余黎青萍 捍衛廉潔與英語

前高官 余黎青萍 捍衛廉潔與英語

在香港回歸前後,政府出現由一班女高官組成的「手袋黨」,事實她們並非自行組織,只是外界對她們的稱呼,意指她們雖是女性,但都是「打得之人」能當上要職,當時的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是其中之一。

「手袋黨」中只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仍在政府工作,而1965年加入政府的余黎青萍,現在母校瑪利諾修院學校(小學部)任校監,早前她為報章寫教英文的專欄集結成書,希望再次引起香港學生學英文的興趣,否則難以與國際連繫。她說香港以國際大都會自居,但新一代香港人的英語水平大不如前,連政府都沒有以身作則,開會、文書再不是必然的中英對照,甚至只有中文版本,實在說不過去。

余黎青萍在四姊弟中排行最大,爸爸曾在皇仁書院讀書,考獲獎學金卻不能讀預科,因為要工作養家;媽媽出身富裕家庭,但外公只容許她在中文中學讀至高中,「但英文字母、拼音都是媽媽從小教我們的,因為她覺得在香港要立足,一定要有足夠的英文修養。」但余黎青萍說爸爸是傳統中國人,一定要仔女學好中文,堅持要讀中文學校,後來媽媽游說成功,她考入全英語教學的拔萃小學。

爸爸怕她轉校後口啞啞,於是教她兩句英文備用:「What is your name? I am Lai Ching Ping.」和「How are you? I'm fine, thank you.」余黎青萍仍然記得第一課,老師問她的第一個問題正是「What is your name?」因為她的英語能力不足,老師要她重讀小三,兩年後她轉校到旁邊的瑪利諾修院學校。

教會學校英語環境學習

時值五十年代,很多學校由教會成立,老師大多是只會說英文的修士、修女,余黎青萍的同學來自英國、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等地,自然形成英語的語境,「我的家訓都很嚴,屋企不可以中英夾雜,只可以全中或全英,學校都一樣,小息一定要說英文,有次我說了中文,修女在旁邊拍一拍我膊頭說:English, English,我們已習慣對住中國人講英文都不尷尬。」她說中三時的英文老師非常好,得知老師大學時讀心理學和文學,她立志步老師後塵,所以她在大學主修英國文學,同時讀了心理學、歷史,惟獨是必修科英語運用,校方說她英語能力夠好,可以免讀。

余黎青萍說,爸爸很願意花錢買書給他們看,經典小說《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是她的最愛之一,其中男主角Mr. Darcy向女主角求婚的一幕,足有一頁多,她可以背誦無誤。大學時期,她去得最多的是圖書館和書店,在圖書館借來喜歡的書,她會到書店買下來,因為她看書時,喜歡寫下筆記,「我叫Helen Lai,同學俾個花名我叫Helen Library。」

幾年前有報章邀約她寫專欄,以中學生為對象教英文,她當時是申訴專員公署副申訴專員,掙扎一段時間,才答應每3、4星期供稿一篇。她的選材以啟發學生興趣為目的,內容固然要有趣,但她亦花了不少心機在「引言」上,從自己的學習和工作經驗入文,例如她在政府被調往英國工作時,遇過的語文差異等,她一直向記者強調,啟發興趣才是最重要,「沒有人懂得所有東西,但如果(讀者)有興趣,他們自動會鑽研下去,想不斷提升自己水平。」

慨歎英語愈來愈被看輕

香港以國際大都會、中西文化匯聚自居,余黎青萍卻不認為社會有所配合,「你覺不覺得,我們現在愈來愈中文為主?但一般而言,英文在外國依然吃重,香港標榜是一個國際大都會,(英文)不只是識不識的問題,而是需要更高層次。」在她任公務員的年代,溝通、文書往來都以英文為主,她到立法會答問全用英文,再即時傳譯為中文,「現在全部用中文,但繼續有即時傳譯,都不知道傳來做乜。」

現時余黎青萍不時收到教育局的公文,她發現有變化,「以前我做教育署署長時,通告全部有中、英文版,現在我上網看通告,想看英文版,只有很簡短的介紹,有些局方給校董參加的培訓課程,筆記全部是中文,但仍有些學校的老師只會英文,於是我打電話給舊同事,她說校長會自行繙譯,我話,你講笑呀,不是要校長將全個課程繙譯出來。」

官員需言行一致 以身作則

余黎青萍大部分時間在港英政府工作,英語是首要語言,直至1971年她調任油麻地民政主任,從面向政府內部變為面向草根街坊,除了要改變語言,還要學懂與人相處,「我只是廿幾歲的黃毛丫頭,但要對住避風塘碼頭工人、果欄商販。」與人相處有很多種,當時廉政公署尚未成立,果欄大哥送來3袋美國布線,兩袋給她副手,一袋給她做過行政主任的爸爸,「但爸爸在1968年已退休,有心送應該早已送了。」她將布線退回,對方嬲到不得了,1972年余黎青萍結婚,收到不少街坊賀禮,她統統退回,當然又被指唔俾面,但她與街坊的相處之道,不是要禮尚往來,而是要公私分明,「最重要我在那裏,不是代表我一個人,是代表整個政府。」

余黎青萍說爸爸從小教他們「千祈不要貪,憑良心做事」,所以如非公事飯局,她一定付錢請對方,不佔人便宜,「如果少少便宜就要,同事見到會點?有樣學樣囉,我點做榜樣?」她從來只稱呼下屬為同事,但她說當主管的,亦應該有一定的操守,她把持的是「誠、成、承」,分別是誠信、成功非個人功勞和承擔。

後來她到廉政公署成立社區關係處,是她加入政府後唯一自己選擇的工作,亦是受這做人宗旨影響,對於近年有前高官涉貪,她更為痛心,「愈高級愈要做榜樣,任何人,尤其是公職人員,一定要奉公守法、言行一致、以身作則。」她說在學校和家庭一樣,做老師和家長都應做好榜樣,「如果你大聲說話,小朋友會覺得是對的,你對小朋友說Thank you,他們都會學,家教合一都很重要,在學校教小朋友要禮貌對待校工叔叔和姐姐,但回家見到媽媽對工人呼呼喝喝,係咪好矛盾。」

撰文:馮樂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