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5人上訴失敗 獲減刑至15至18個月需即時服刑

七警案五人上訴失敗 兩人獲撤定罪
七警案五人上訴失敗 兩人獲撤定罪

7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涉嫌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早前在區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2年。七警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去年11月開庭處理七警的上訴,考慮8個月後,今早(26日)頒下判決,一致裁定駁回其中5人的上訴,但獲酌量減刑。其中黃祖成、劉卓毅由監禁24個月減至18個月,白榮斌減至15個月,陳少丹減至16個月,關嘉豪減至15個月,各人須即時服刑。而劉興沛及黃偉豪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當庭釋放。

七警聞判後均表現冷靜,沒顯露特別表情,公眾席上有人情緒激動痛哭。至約11時45分,上訴得直的劉興沛及黃偉豪離開法庭,並登上私家車,期間大批傳媒上前追訪,兩人未有回應任何問題。

7名上訴人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及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