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法官裁定新聞片段可呈堂 押10月續審

法官裁定新聞片段與案件有關。

【星島日報報道】七警案今踏入第17天審訊,法官杜大衛就「案中案」作裁決。杜大衛法官裁定所有新聞片段、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及所有相片,都與本案有關,及符合表面真確。法官裁定所有片段及相片均可以呈堂,及納入為證據。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續審。 七警案本安排了20天審期,惟今天已是第17天。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指由於今午才收到5百多頁曾健超受審的案件的謄本,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再開始正審,控方同意。法官庭上質疑為何去到今日、即第17日審訊,才提出有謄本需時閱讀。 「金牙大狀」清洪則認為可先傳召證人,盡量在審期完結前完成部分證人證供,不用將整件案件押後。 法官提出兩個方案,一是將案件直接押後,二是明天先傳召早前已曾作供的證人。控辯雙方之後退庭商討。 法官宣佈雖然法庭極不願意,但在無辦法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續審15個工作天,期間各被告准繼續擔保。 而控方指正審時會再傳召曾健超及5名制服曾健超的警員出庭作供,控方希望從5名警員中證實他們從沒有對曾健超使用警棍。另外,控方亦會傳召26名新證人。 七警於便衣警員護送下離開法院。 另外,珍惜聯盟的撐警示威者今到庭支持七警,斥撐黃傘人士「搞亂我哋建設嘅香港」,並追罵撐傘人士「垃圾」。 法庭記者:凌沛恩、黃詠雯 建立時間:14:47 更新時間: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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