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通過共60條決定 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昨日閉幕,審議通過有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根據中共中央新聞發布會,有關《決定》共60條,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部署各領域各方面的改革,合共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 在經濟和民生領域改革方面,有關《決定》有7個方面的部署,其中提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措施包括推進能源、鐵路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制定出台《民營經濟促進法》。 《決定》亦提出,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擴大自主開放,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等